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

时间:2024-05-26 20:16:14
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范文(通用9篇)

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范文(通用9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范文(通用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1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9号,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强化采样管理,杜绝发生采样人群交叉感染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

(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

(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

(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

(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2

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在县内的新冠肺炎疫情,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保障新冠病毒咽拭子标本采集、运送、检测工作有序开展,实现日检万人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目的

指导针对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时合理安排和调度医疗资源,更加科学、有序、规范地完成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后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达到全员检测核酸要求;努力提高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把疫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7号)、《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98号)、《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352号)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局部散发或暴发疫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及核酸检测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按照“能快尽快”的原则,确保5天内完成我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目标。先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后检测低风险地区。先检测疑似病例、密接者、密接的密接等重点人群及其所在村(社区)、单位和行动轨迹覆盖区域人群,后检测一般人群。按照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地区人群1:1、中风险地区5合1、低风险地区10合1采用科学混检方式,确保第1天内完成所 ……此处隐藏15177个字……学实验室在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储备工作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各基层医疗单位核酸采样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实验室质控工作。检测试剂按全员核酸检测测算需求储备,各类耗材、防护用品均需满足检测需求。

七、应急检测措施

(一)全员新冠病毒检测以县为单位,我县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县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响应。县卫生健康局将统筹辖区采样和检测资源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并请求区、市协调全区核酸检测资源给予支援,在4-5天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

(二)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优先梯次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门诊病例,以及上述重点人群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依据流行病学调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曾经生活、工作、学习、活动的小区、单位、学校、场所等的全体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波及区域的其他社区常驻居民和暂住居民。各检测机构对各辖区核酸检测的重点人群3-6小时内要报告结果、常规检测人群12小时内要报告结果,确保牢牢把握控制疫情主动权。

八、统筹调度计划安排

当发生疫情需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各乡镇、各部门、工业园区在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标本的采集组织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工作,需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被检测人员的通知、登记、宣传和现场保障等工作。按照每个临时采样点3-5名人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登记人员和联络员等,抽调成立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组人员全体上岗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调度。

(二)临时采样点的设置。以划定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由所在的乡镇、村(社区)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登记区和采样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如为室内临时采样点,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入口处设置登记区,采样区内备有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同时协调主要部门在每个临时采样点配备1-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核酸检测全员覆盖。

(三)核酸样本的检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门诊病例,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单人检测”。鼻咽拭子/咽拭子采取一人一拭子一管的方法,每个拭子采集后单独放入采样管,编号、登记、冷藏保存,及时送至实验室。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波及全县全部常驻居民和暂住居民时,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第一时间调动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和银北医学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要求,采用混样检测方法(10份样本混合)开展检测。若检测样本出现阳性结果,则对混检前的每份样本进行复测,确定核酸阳性的单个标本。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将全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各检测机构每天定时调度,随时掌握每天检测试剂、防护用品使用消耗量、库存量,保证储备不少于10天的使用量,必要时调动各方资源全力保障核酸检测的物资供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反馈至检测对象,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

(二)强化人员培训。各乡镇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样本采集、运送、处理、检测、安全防护等环节理论及操作技能,为我县全员新冠病毒核酸应急检测工作提供人才队伍支撑,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全员检测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

(三)保障检测费用。全员核酸应急检测对象检测费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县财政承担,全员核酸检测对象以外的人员费用由个人和单位承担。各核酸检测机构要通过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行试剂采购,对违规线下采购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9

为应对我乡可能发生的疫情,落实好“四早”措施,明确工作任务,乡政府根据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抚防函文件的总体要求,制定乡辖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开展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要求,研判疫情可能来源、散播程度,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区域,实施差异化核酸检测,以村为单位,实现3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二、成立核酸检测能力应急小组

为做好应急状态下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成立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疫情领导和卫生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村委会书记主任担任。如本乡发生散发疫情或局部聚集性疫情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做好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三、加强核酸检测人员培训

乡卫生院采样组要按照《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加强本单位核酸检测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覆盖标本的采集、保存、运输等各环节确保采样标准规范。

四、采样点场所设置

乡政府划定14个行政村的党群服务中心为临时采样点,根据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并设置人行通道、一米线,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逐一进行采样,严控人员密集。对失能、半失能等残疾人采取集中入户采样,采样点应在显著位置悬挂相关标识。

五、采样点人员配备

采样点配备采样组和现场发动组有9人组成。采样组由采样员、登记员与辅助人员3人组成(卫生院);现场发动组由组长、维持秩序人员、维持秩序民警、登记员、消杀员、志愿者6人组成。联络员、召集员(乡政府配备)、环境消杀员(乡政府配备),辖区内派出所维持秩序人员、入户排查登记人员、志愿者根据现场采样情况适当增加相关人员。

六、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各村委会根据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周密安排本村村民有序进行核酸采样,明确调查登记、宣传动员、人员通知、秩序维持等发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为每一个临时采样点配齐各相关人员。如以上相关人员不足,乡政府可派机关干部志愿者支援采样点。预计每日每个采样点组采集600人,2日内可完成全员核酸检测任务。

七、采样流程

根据采样对象类别确定具体采样流程,制定采样点流程制度,流程制度内容包括预约,信息核对、采样、送检、报告发放等。可利用条码扫描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受检者信息。标本信息采集前,采集人员应当对受检者身份信息进行核对,每个标本应当至少记录以下信息:

1、受检者(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

2、采样单位名称、标本编号、标本采集日期、时间,采集部位、类型、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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